近年來,非法集資類犯罪呈現(xiàn)出
數量猛增、形態(tài)多樣的態(tài)勢
特別是互聯(lián)網金融的發(fā)展
使得打著“新金融”旗號的非法集資類案件
成了這一領域新的爆點
該如何防范非法集資風險呢?
值此新春佳節(jié)來臨之際,
一起來了解下防范非法集資相關知識吧。
非法集資的概念和特征
非法集資是指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未經有權機構批準,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的行為。它包含以下四個特征:
(一)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
(二)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
(四)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刑法上所涉及的非法集資犯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集資詐騙罪是公眾熟悉的兩個罪名,欺詐發(fā)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yè)債券,未經批準擅自發(fā)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yè)債券,非法經營所涉及的一些行為等,其實也是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的六大障眼法
(一)合法外衣
多數從事非法集資犯罪的企業(yè)工商執(zhí)照、稅務登記、司法公證樣樣俱全,經濟犯罪活動披上了“合法外衣”,具有一定的蒙蔽性。在群眾繳納集資款時,出具借條、收據、收款證明等不同名目的集資憑證,有的還輔之協(xié)議、合同等,騙取群眾信任。
(二)能人引領
一些非法集資組織者本身是當地的能人,有的甚至是當地知名企業(yè)家。一些非法集資利用名人做代言人,或者打著領導關心支持的幌子,做虛假廣告、誤導輿論、欺騙群眾。
(三)暴利引誘
無論是采取什么形式,犯罪嫌疑人都會把回報率定得很高,以支付高息紅利為誘餌,使部分群眾獲得暫時實惠,進而利用其進行宣傳,擴大非法集資活動規(guī)模。
(四)短期兌現(xiàn)
為了騙取更多的人參與集資,非法集資者開始是按時足額兌現(xiàn)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東墻補西墻,用后集資人的錢兌付先前的本息,等達到一定規(guī)模后,便秘密轉移資金、攜款潛逃。
(五)親朋好友介紹
許多非法集資參與者都是在親戚、朋友的低風險、高回報勸說下參與的。犯罪分子往往利用親戚、朋友、同鄉(xiāng)等關系,以高利息誘惑,非法獲取資金。
(六)感情投資
特別是抓住一些老年朋友手頭上有閑錢又沒有投資渠道的心理,用贈送禮品、聚餐活動等方式,以小恩小惠籠絡人心,為進一步詐騙打牢基礎。
非法集資的九種主要形式
(一)以擴大生產經營,投資高科技開發(fā)、生態(tài)環(huán)保及能源項目等名義非法集資;
(二)套用互聯(lián)網金融創(chuàng)新概念,設立所謂的P2P等網絡借貸平臺,采取虛構借款人及資金用途等手段非法集資;
(三)非融資性擔保企業(yè)以開展擔保業(yè)務或投資為名進行非法集資;
(四)以投資養(yǎng)老公寓、異地聯(lián)合安養(yǎng)為名,以高額回報、提供養(yǎng)老服務為誘餌,引誘老年群眾“加盟投資”進行非法集資;
(五)以境外投資、高新科技開發(fā)旗號,假冒或者虛構國際知名公司設立網站,虛構股權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許諾高額預期回報進行非法集資;
(六)通過在各地物色代理人、較廣的區(qū)域設立分支機構,形成多層級、廣范圍的非法集資犯罪網絡來進行非法集資活動;
(七)以發(fā)行或變相發(fā)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等權利憑證或者以期貨交易、典當為名進行非法集資;
(八)利用網絡技術構造“虛擬”產品,投資委托經營、到期回購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九)以商品銷售與返租、回購與轉讓、發(fā)展會員、商家加盟與“快速積分法”。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案件警示
每個非法集資案件就像個資金虧空的大“坑”,參加人數或次數越多,“坑”就會被挖得越大、越深。一旦發(fā)現(xiàn)涉案嫌疑,一定要及時報警,不要抱著僥幸心理,導致?lián)p失擴大。
非法集資參與人數多、涉案金額大、案件虧空嚴重,資金清償率普遍極低同時處置難度大,許多集資參與者血本無歸,其中不少人被卷走的是血汗錢、養(yǎng)老錢,不僅嚴重影響當前生活,也為未來留下了無窮隱患。
非法集資參與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護,參與非法集資活動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在處理非法集資的債權債務時,人民法院集資者財產后仍不能清退資款的,由參與者自行承擔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