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26日公布全國檢察機關(guān)辦理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情況:截至2020年3月26日,全國檢察機關(guān)共受理審查逮捕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2681件3343人,審查批準逮捕2304件2785人,依法不批準逮捕222件305人;受理審查起訴2048件2580人,審查提起公訴1561件1919人,依法不起訴35件45人。
其中,全國檢察機關(guān)依法批準逮捕妨害傳染病防治罪12件14人,起訴16件18人;
依法批準逮捕妨害公務(wù)罪397件495人,起訴417件506人;
依法批準逮捕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144件175人,起訴96件114人;
依法批準逮捕制假售假類犯罪(含生產(chǎn)、銷售偽劣產(chǎn)品罪,生產(chǎn)、銷售假藥罪,生產(chǎn)、銷售劣藥罪,生產(chǎn)、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yī)用器材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191件367人,起訴74件132人;
依法批準逮捕非法經(jīng)營罪(哄抬物價)14件30人,起訴9件11人;
依法批準逮捕詐騙罪1304件1368人,起訴709件750人;
依法批準逮捕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8件8人,起訴9件9人;
依法批準逮捕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類犯罪(含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制品罪,非法狩獵罪,野生動物資源類非法經(jīng)營罪)145件210人,起訴153件265人;
依法批準逮捕其他涉疫情犯罪125件167人,起訴95件12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