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有關要求現將5月11日發(fā)布的通告加以補充和調整,內容如下:
一、4月8日(含8日)以來舒蘭市入延人員需落實集中隔離21天(食宿費用自理),已超過21天的應于5月14日至5月17日(8:30-10:30、13:30-15:30)自行前往延吉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免費進行1次核酸檢測。不滿21天的必須補齊21天集中隔離措施,按要求免費落實核酸檢測。舒蘭市入延人員密切接觸者居家單獨隔離14天,解除前免費進行一次核酸檢測。
二、4月24日(含24日)以來吉林市豐滿區(qū)入延人員,需落實集中隔離14天(食宿費用自理),居家隔離7天的管控措施,并按要求免費落實核酸檢測措施。吉林市豐滿區(qū)入延人員密切接觸者居家單獨隔離14天,解除前免費進行一次核酸檢測。
三、5月12日(含12日)以來吉林市其他地區(qū)(舒蘭市、豐滿區(qū)按上述標準執(zhí)行)入延人員,需落實集中隔離14天(食宿費用自理),居家隔離7天的管控措施,并按要求免費落實核酸檢測措施。
四、4月24日(含24日)—5月12日吉林市其他地區(qū)(舒蘭市、豐滿區(qū)除外)入延人員,需落實自我健康管理一周。
五、在延居住的、家庭成員中有已復學復課學生的舒蘭、豐滿籍家庭,如其家庭成員中存在上述時間段內舒蘭、豐滿地區(qū)旅居史的,則該家庭應按要求進行隔離,同時暫停學生入學活動。待隔離期滿并經核酸檢測合格后,方可允許該家庭學生到校復課。
延吉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