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聞 > 社會 > 12月1日起,和龍市新增3處電子監(jiān)控抓拍設備
2020年11月10日 15:41
為維護和龍市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發(fā)生,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龍市公安局決定自2020年12月1日起,利用3處信號燈監(jiān)控設備對以下違法行為進行抓拍。
違法行為:違反禁止標線、闖紅燈、逆行、不按導向車道駛出。
信號燈位置:海蘭路與興文街交會處、環(huán)城街與同心東路交會處、環(huán)城街與長春路交會處。
對于抓拍到的交通違法行為,公安交警部門將錄入交通違法系統(tǒng),嚴格按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予以罰款記分。
延邊信息港 / 延邊廣電客戶端 標簽: 和龍市 交匯處 違法行為 抓拍 環(huán)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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