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長白山開發(fā)區(qū)、長春新區(qū)、中韓(長春)國際合作示范區(q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梅河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各縣(市、區(q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自發(fā)):
近日,個別地區(qū)在防疫工作中,過度執(zhí)行交通管控政策,致使運輸防疫、生產生活等重點物資運輸車輛通行受阻,嚴重影響全省抗疫工作大局。為確保重點物資運輸車輛順利通行,現就采取應急性通行措施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點物資指藥品、醫(yī)療器械、酒精、消毒液等醫(yī)療物資、援建方艙醫(yī)院、重大工程項目等建設物資、農副產品等生活物資,煤、油、汽等能源物資、種子、飼料、化肥等生產物資。對這些重點物資車輛要開辟綠色通道,保障優(yōu)先通行。
二、凡向我省特別是長、吉兩市運送重點物資的車輛,不再核查核酸檢測證明、通行證,予以直接駛入。
三、對離開各市(州)、縣(市)的非本地貨運車輛及司乘人員、有核酸檢測證明的予以放行,沒有核酸檢測證明的、由防疫檢查站點發(fā)放抗原檢測試劑后放行同時告知司乘人員自行檢測,如檢測結果呈現陽性自行就近就醫(yī)。
各地接到通知后,要嚴格遵照執(zhí)行,不得層層加碼,并迅速將通知精神傳達至所有防疫檢查站點,衛(wèi)健部門要立即向防疫檢查站點發(fā)放抗原檢測試劑。
除本《通知》二、三款以外的其他人員,仍按當地現行防疫政策執(zhí)行。
吉林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