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敦化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fā)布《關于調整域內交通管制和有序恢復生產經營秩序的通告》,具體如下:
為切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tài)化防控,經市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自2022年4月7日0時起,進一步調整域內交通管制措施并有序恢復生產經營秩序?,F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調整域內交通管制措施
1.解除州內縣域、城鄉(xiāng)之間交通管制,繼續(xù)執(zhí)行省際、州際交通管制,除保供、防疫和就醫(yī)等應急車輛及人員,其他車輛及人員,原則上不得離州。確需離州的必須向所在社區(qū)(村屯)及單位報備,并出具目的地接收證明及24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2.對州內各縣市間國省干道往返社會車輛,不再進行交通管控及防疫檢查。州內高速公路往返的社會車輛,司乘人員均需提供行程碼,無異常即可放行。如司乘人員有14天內州外旅居史,需提供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無核酸檢測證明或核酸檢測證明超過48小時的,由防疫檢查站實行抗原檢測,結果為陰性的放行。
3.從州外低風險地區(qū)駛入敦化市的社會車輛,司乘人員均需提供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和行程碼,無異常即可放行。無核酸檢測證明或核酸檢測證明超過48小時的,實行抗原檢測,結果為陰性的放行。由防疫檢查站發(fā)放《外地人員疫情防控告知書》,司乘人員簽訂《疫情防控承諾書》。
4.從州外涉疫地區(qū)駛入敦化市的社會車輛。原則上非必要不駛入。對確因特殊需要駛入的,按照《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重點人群精準防控工作的通知》(吉防辦明電〔2022〕144號)要求執(zhí)行,閉環(huán)轉運至集中隔離點進行集中隔離,隔離期間費用自理。
5.以上交通管控措施具體按照《延邊州實行道路交通管控的指導意見》執(zhí)行。
二、有序恢復生產經營秩序
1.經行業(yè)部門備案,落實常態(tài)化防控措施后,全市各企業(yè)、經營場所有序恢復營業(yè),從業(yè)人員必須每周到指定地點進行三次核酸檢測(時間為:周一、周三、周五)。
2.餐飲場所按照行業(yè)要求嚴格落實掃碼測溫、環(huán)境消殺,大堂餐桌實際使用數量不得超過總數的50%,餐桌之間距離不得少于1米。
3.商超、市場等人員聚集場所要嚴格落實掃碼測溫、環(huán)境消殺、佩戴口罩、1米線等防控措施。
4.養(yǎng)老機構、腦科醫(yī)院等重點場所倡導封閉管理,進出實行“雙碼”檢查(健康碼、行程碼),并按照行業(yè)要求落實環(huán)境消殺、佩戴口罩、1米線等防控措施。
5.域內出租車、公交車和州內客運車輛每日進行2次消殺,司乘人員必須嚴格落實掃碼測溫、全程佩戴口罩。
6.職業(yè)技術學院、各級各類學校及各類培訓機構復課時間,另行通知。
7.對不按要求報備,未落實防疫措施的,一經發(fā)現立即責令停業(yè);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雖然敦化市已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但鑒于省內疫情形勢依然較為嚴峻,在此提醒廣大市民盡量減少出行,保持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風、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一米線等良好習慣。密切關注自身及家人的身體狀況,如出現發(fā)熱、干咳、乏力、嗅覺減退等癥狀,要及時到市醫(yī)院發(fā)熱門診就醫(yī)。
(敦化市融媒體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