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1日,天橋嶺森林公安局響水派出所民警在走訪群眾時發(fā)現(xiàn)線索:汪清天橋嶺鎮(zhèn)一農(nóng)場居民冷某,有非法獵捕野生動物嫌疑。民警立即趕往冷某家中進行核實,見到民警的到來,冷某緊張的渾身不自覺的顫抖起來,當聽到民警詢問其最近干什么了時,冷某再也堅持不住,告訴民警,“我在地邊下套子,套了一只狍子”。并領(lǐng)著民警來到自家冰柜前,打開冰柜指著其中的7個方便袋,告訴民警被他割下的狍子肉就在其中,隨后冷某又從自家的倉房里拿出鋼絲14個獵套。并帶領(lǐng)民警來到其下套的地邊,找到被其肢解的狍子頭、皮、四個蹄子和軀干等動物殘骸。
冷某交代,其承包了村里的一片靠近山邊的耕地,在地里種植了玉米等農(nóng)作物,因害怕地里玉米遭到野生動物的糟蹋,就經(jīng)常到地里看著,沒想到日防夜防也沒能防住野豬的入侵,苞米地還是被野豬禍害了。冷某看后非常生氣,心想,你吃我莊稼,我就吃你肉。于是,在8月16日7時許,冷某帶上事先做好的野豬套子,在自己家玉米地周邊布設了5個鋼絲獵套。21日5時許,冷某在地里面發(fā)現(xiàn)套死了一只狍子,頭腦發(fā)熱的冷某也沒顧其他,就將狍子拖到30米外的樹林里,進行了肢解,將狍子肉裝袋拿回家中準備食用,剩余的頭、皮、四個蹄子和軀干等殘骸丟棄在現(xiàn)場。
目前,犯罪嫌疑人冷某因涉嫌非法獵捕陸生野生動物罪被采取強制措施,此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