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們身處和平年代
但隱蔽戰(zhàn)線上
其實依舊硝煙彌漫
感情拉攏、威逼利誘……
我們務必要識破“套路”
提高警惕
說起間諜你知道多少?
你對《反間諜法》又了解多少?
如果現(xiàn)在不清楚,我們一起來學習吧~
今年 11月1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頒布實施8周年。為大力普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及其實施細則,推動貫徹落實反間諜安全防范法定義務,提高干部職工的國家安全意識,增強全社會的反間防諜能力,現(xiàn)對有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予以宣傳。
《反間諜法》作為新中國成立后規(guī)范和加強反間諜工作的第一部法律,是在1993年公布實施的原《國家安全法》的基礎上修訂而來。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并于當日公布實施。
間諜行為主要包括下列五類行為
《反間諜法》第一次對間諜行為作出明確的法律界定。根據(jù)《反間諜法》規(guī)定,間諜行為主要包括下列五類行為:(一)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實施或者指使、資助他人實施,或者境內外機構、組織、個人與其相勾結實施的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活動;(二)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三)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境外機構、組織、個人實施或者指使、資助他人實施,或者境內機構、組織、個人與其相勾結實施的竊取、刺探、收買或者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或者策動、引誘、收買國家工作人員叛變的活動;(四)為敵人指示攻擊目標的;(五)進行其他間諜活動的。